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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州三家机构全部注销营业执照:详细报道

admin 2025-03-05 13:20 阅读数 203 #驾考头条

关于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

《关于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》送达公告

曹**:

滕州市春超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申请设立登记过程中,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并获取了登记资格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一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,构成“提交虚假材料或欺诈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”的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九十八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,我局于2025年1月15日做出了《关于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》(滕行审撤告字〔2025〕005号),并已通知该合作社及相关利益相关者。

由于邮寄送达未能成功,我们将依据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八十二条第五项,进行公告送达。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《听证告知书》,逾期将视为送达。

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5年2月10日


滕州佳洋广告有限公司、董**:

同样,滕州佳洋广告有限公司在设立登记中使用了他人身份信息,构成违法行为。我局已于2025年1月15日发出《关于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》(滕行审撤告字〔2025〕002号),告知公司及其相关利益方。由于公司及董**无法通过邮寄送达,现依法公告送达。请在公告后30日内来我局领取《听证告知书》,逾期视为送达。

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5年2月10日


滕州市宝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:

宝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设立过程中也存在类似问题。我局于2025年1月15日发出《关于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》(滕行审撤告字〔2025〕003号),告知合作社及其利益相关者。由于无法直接邮寄,现依法公告。请在公告后30日内来我局领取《听证告知书》,过期即视为送达。

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5年2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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