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
滕征预公告〔2025〕3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滕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。以下是相关公告详情:
一、征收目的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,本次征收土地目的包括:
- 地块1-2: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
- 地块3:市政公用公共事业用地
- 地块4:交通基础设施用地
二、征收范围
- 地块1:位于木石镇羊套村,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木石镇羊套村委会
- 地块2:陶山路以北、大同北路以西,涉及:北辛街道后屯居委会、北刘居委会
- 地块3:呈祥大道以东、孟尝君路以南、吉山路以北,涉及:东沙河街道党吉山村委会
- 地块4:规划临湖大道,涉及:东沙河街道党桥村委会、周村村委会、史楼村委会
三、公告期限
公告期限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7日。
四、工作安排
公告发布后,滕州市人民政府将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。请相关权利人积极参与并确认调查结果。
五、其他事项
公告期间,禁止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,否则将不予补偿。意见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。
联系方式:0632-5813176,联系地址:学院中路2516号。
滕州市人民政府
2025年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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