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续侮辱、诽谤米哈游,网络博主“潇潇枫汐”被判赔偿 11 万元
IT之家 11 月 4 日消息,米哈游法务部今日发文,法院近日针对米哈游诉网络博主“潇潇枫汐”名誉权侵权案做出二审终审判决。该账号持有人彭某某持续发布大量音视频内容侮辱、诽谤、谩骂米哈游以及《原神》《绝区零》游戏玩家,单个视频播放量最高达 20 多万,严重损害了米哈游及用户的合法权益。
经法院审理,认定彭某某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,一审法院判决其立即删除发布的全部涉案侵权内容,同时在相关平台发布道歉声明,并赔偿米哈游 11 万元。被告提起上诉后,今年 10 月,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此前,米哈游接到玩家举报称,网络博主“潇潇枫汐”在各大网络平台发布大量音视频,恶意侮辱、抹黑米哈游,辱骂《原神》《绝区零》游戏玩家,其中包含大量不实信息和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,累计播放量超过 200 万,其行为已远远超出合理批评范畴,损害米哈游及用户的合法权益,严重破坏清朗网络环境。米哈游随即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账号持有人彭某某停止侵权行为,赔偿相应损失并公开致歉。法院立案后,彭某某拒不删除侵权音视频,并且进一步扩大涉案侵权内容传播范围。
2025 年 7 月,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认定彭某某持续发布大量侮辱、诽谤言论的行为,超出合理行使消费者批评权的范畴,构成对米哈游名誉权的侵权,判决其立即删除所发布的全部涉案侵权内容,在相关平台显著位置公开发布道歉声明,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 11 万元。彭某某提起上诉后,2025 年 10 月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终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IT之家注意到,该博主已经在网络平台发布了道歉声明,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,不再发生类似行为。

▲ 道歉声明截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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